金塔县金马村三组至前进村一组公路金马桥等两座危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县金马村三组至前进村一组公路金马桥等两座危桥建设工程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行服〔20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通过向上争取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
2.3 工程规模: 2.3.1金塔县金马村三组至前进村一组公路金马桥建设工程 该桥位于金马村三组至前进村一组公路K4+279处,跨越天然河沟,桥址处原为1-70米整体式过水路面,现水毁严重,导致交通中断。现在原桥位新建4-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桥梁全长71.76米,桥面宽度为净6.5+2*0.5米,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薄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抗震设防动峰值加速度为0.1g,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D类,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桥头、桥尾引线顺接现有沥青路面,引线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引线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天然砂砾找平层。 2.3.2金塔县石生路至前进三组公路前进村泄洪二桥建设工程 该桥位于石生路至前进三组公路K0+167处,跨越天然河沟,桥址处原为2-3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现已被洪水冲毁,导致交通中断。现在原桥位新建3-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桥梁全长55.76米,桥面宽度为净6.5+2*0.5米,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薄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抗震设防动峰值加速度为0.1g,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D类,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桥头、桥尾引线顺接现有沥青路面,引线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引线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天然砂砾找平层。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合同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JTWQGZ-SG-2020-1 金塔县金马村三组至前进村一组公路金马桥等两座危桥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5月21日开工,2020年8月18日完成,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过两项或两项以上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同类工程施工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工程 ;项目总工 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安全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其他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根据《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酒泉市2019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报告》,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无酒泉市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近两年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埠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该证明材料根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规定获取。 本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按照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和酒市交〔2017〕553号《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酒泉市交通运输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执行。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自主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0年4月25日9时00分—2020年4月29日17时00分,在酒泉市 金塔分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 网站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备案登记表递交相关事宜 5.1 投标备案登记表递交:本项目须提交投标备案登记表,并在报名成功后 将《投标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递交至 5.2
递交投标备案登记表的人员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 技术支持: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 ,服务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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