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黄埔区绿化零星工程(一) >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2020年-2021年黄埔区绿化零星工程(一)已由穗埔建函〔2020〕3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项目累计结算额达到合同金额 15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项目 >标段二项目 >2.2.2服务范围:负责黄埔区的绿化迁移、砍伐、复绿、时花种植、绿化设施维修(含完工后的有害生物防治),以及区域内发现的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采购人具体指定,并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并根据招标人下达的绿化零星迁移、砍伐、复绿、时花种植、绿化设施维修任务书,以及有害生物病虫害防治任务书,按具体要求实施。 >标段一服务区域:科学城周边片区、生物岛; >标段二服务区域:东区、西区、永和、大沙地周边片区、长洲岛。 >2.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满2年(即730 日历天)或黄埔区财政局审定的项目累计结算额达到合同金额 15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0 万元。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500万元;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1500万元。 >注:投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报名,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投入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 个标段,不能兼中。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从标段一到标段二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4 家或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4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标段一到标段二的顺序进行。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从标段一到标段二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中标人。3.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 >3.3投标人2017年1 月1日往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 >注:(1)业绩取自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均为业绩信息库打印材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委派 >3.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投标人须在 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申请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 的单位或个人(指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年4月 25 日00 时00分至2020 年5月18日10时30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开标时间:2020 年5月18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注: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5月18 日10时30分,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0 年 5月18日10时15 分至2020 年5月18日10 时30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6.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2021年黄埔区绿化零星工程(一)已由穗埔建函〔2020〕3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年4月 25 日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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