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0-04-3208-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老君庙。
2.2 规模:49.5MW
2.3 建设工期:计划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11月10日,169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1.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土建施工、配电装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站区室外相关工程;
2.接地网施工、施工材料采买;
3.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
4.升压站站内一、二次电气设备及盘柜安装、通讯设备安装,变电站内电缆桥架安装制作、导线安装、电缆附件安装、光缆架设、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
5.配合升压站启动,完成风电场变电站电气一次特项试验,电气二次全站、分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启动方案编写,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
6.升压站生产楼、生活楼等装修,装修材料采买,提供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纸及竣工图,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专业一级及以上或电力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近3 年(2017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类似本标工程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电力建筑和安装,可体现于同一合同中亦可体现于不同合同中,电力土建及安装调试业绩、线路施工业绩均需大于3个)。(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能反映工程范围清单的关键页、合同签署页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署页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8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5日9时起至2020年5月3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册审核电话:13810351893
联系人:郑工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