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低压配电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办事处
2.2 规模:拟建1×130t/h级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0MW级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19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11月15日投产。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380V低压开关柜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含主厂房PC柜25面、MCC柜16面,辅助车间PC柜9面、MCC柜5面,母线桥3套等。
2.6 交货地点: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采购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完成全部交付。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低压配电装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低压配电装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5项生物质或垃圾发电或火电工程低压配电装置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至少包含2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不少于100面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内容的部分、签字盖章页)。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2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开关柜、框架断路器及塑壳断路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5日9:00到2020年4月30日17:00。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