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同心县2020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同心县2020年建设项目已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同发改审发【2020】135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
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及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工程共布置护岸工程19处,总长5376m。护岸工程采用格宾石笼护坡及护脚的断面结构型式。护岸工程土方开挖33.22万m³,土方回填8.62万m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折死沟2#延伸段、折死沟3#延伸段、上红山墩2#上游延伸段、上红山墩2#下游延伸段、下红山墩1#下游延伸段护岸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二标段:罗家河湾1#延伸段、团结1#上游延伸段、团结1#下游延伸段、团结2#延伸段、河草沟1#护岸工程延伸段护岸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三标段:吴家河湾5-1#、良繁场1-1#、周家河湾七社1-1#、井家沟3#、下周家河湾1#护岸工程延伸段护岸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四标段:唐坊护岸工程延伸段、下周家河湾2#护岸工程延伸段、下李岩子1#护岸工程延伸段、李岩子1#护岸工程延伸段护岸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五标段: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同心县2020年建设项目格宾及格栅等主要建筑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标段:本次材料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且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人报名
4.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1日(截止于2020年5月1日17时00分)在 ( /,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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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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