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西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面的彭泽县城约21.5km,西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2省级公路由其东南面通过,距铜九线上的湖口车站12.50km。本期建设2×1052MW燃煤发电机组(占江西省火电装机容量10.6%),配套建设2个5000吨进口泊位和1个5000吨煤炭出口泊位。煤炭储备(中转)150万吨/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九江电厂2020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生产用石灰石约60000吨。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6万吨/年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在生产商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有效期内的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石灰石储存条件(提供现有堆场存储照片或封闭堆场、棚库堆场的租赁合同)。
(4)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供货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至少具有3项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石灰石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年采购数量不少于4万吨,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供货期、签字盖章页、最近一次开具的发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7)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