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风机基础VIII标段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建莆田南日海上4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海域,风电场分A、B北区两个场区,新建100台4MW风电机组。其中A区靠近南日岛北侧岸线,B北区在A区东侧。工程配套在南日岛和东罗盘岛陆上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其中南日岛升压站作为风电场控制中心和运行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基地。A区海上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南日岛220kV升压站,B区及远期海上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底电缆接入东罗盘岛220kV升压站升压后,再经220kV海底电缆接入南日岛升压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风机基础VIII标段施工工程,包括12台风电机组的风机基础施工涉及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风机基础施工:负责风机基础钢结构运输至工程区域,负责吊桩、沉桩、嵌岩施工、承台施工、局部现场焊接以及电缆管的安装、抛石等施工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措施及临时设施,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施工图内所有内容,所采用的设备、装船设备以及打桩锤、嵌岩钻机、锚挺、履带吊(海工吊)、运输船、交通船、混凝土搅拌船、嵌岩平台、套箱等所有船机设备,以及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施工期间临时供电、供水、施工照明、施工通讯、混凝土浇筑系统、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承包人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开展海上风电场12台风机基础不均匀沉降监测、腐蚀电位监测等监测项目,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
2.3 工期:7个月
2.4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资质:具有以下两种资质之一。(1)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5、业绩:具备海上风电试桩施工或海上风电基础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3.1.6、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3.2其他:/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