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翻车机、斗轮机、采样机设备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目前的装机容量为2×330MW,厂址位于天津市东北方向的东丽区界内杨北公路和金钟公路交界处。东北郊热电厂机组工程于2007 年11 月开工建设,#1、#2机组投运时间分别为2009年8月12日和11月30日。
2.1.2 招标方输煤系统本维保标段涉及的主要设备有:
(1)翻车机两台(2)斗轮机两台(3)入厂煤采样装置四套(4) 入炉煤采样装置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下简称:维检标段)涵盖如下设备的维护、检修、保养(以下简称:维护工作)工作: #1翻车机一台(单车转子折返式翻车机卸车系统,型号:FZ1-2A“C”型);#2翻车机一台(单车转子折返式翻车机卸车系统,型号:FZC1-3“C”型);斗轮机两台(型号:DQL1500/1500•35);入厂煤采样装置(数量:4套);入炉煤采样装置(数量:4套)等设备。具体维护、检修的工作范围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期限: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共12个月。备注:以上工期为暂定,具体以合同鉴定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4 其它
投标方的生产、生活场所
受现场条件所限,招标方不为投标方提供现场住宿场所,住宿场所由投标方自理。招标方仅为投标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具由投标方自理。根据项目需要,招标方将对投标方现场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用暖收取费用,具体结算办法按招标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基本结算原则是按水、暖、电的成本价进行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至少两个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电企业相同或相似业绩(该业绩必须同时包含翻车机和斗轮机等设备维护检修范围),每个业绩均须对同一项目连续服务一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文件。
注: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