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6日 13:4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劳务派遣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服务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2576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三类企业资格叠加的,只按6%扣除一次,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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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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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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