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 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 1 项通过国家批复的矿山环评报告书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0年05月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