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2020年部分干线汽车邮路委托社会物流公司承运入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S-QCYZ-H-2020-1003)进行国内招标,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020年部分干线汽车邮路委托社会物流公司承运入围集中采购项目(一级干线--省际邮路)预算:1700万元,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20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干线运输外包企业名录”内企业发出邀请函;第二标段2020年部分干线汽车邮路委托社会物流公司承运入围集中采购项目(二级干线--省内邮路),预算:800万元,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2020年部分干线汽车邮路委托社会物流公司承运入围集中采购项目。
2.3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第一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书
第二标段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投标人证照合法、齐全、有效: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等;
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公路运输和配送业绩合同,投标时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3.6.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自有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与合同匹配的付款证明)、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营车辆数及自营运输网点;
3.7.投标人要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有足够的能力及时理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需赔付事项;
3.8.投标人承诺在邮运过程中,应配备符合中国邮政车管平台接口规范标准的GPS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GPS信息管理系统。
3.9.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以下称“承运人”)对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不低于200万元;
3.10.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3.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2.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30时到 1008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期内,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7)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公路运输和配送业绩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与合同匹配的付款证明)、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营车辆数及自营运输网点证明文件
(9)投标人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有足够的能力及时理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需赔付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
(10)投标人在邮运过程中,应配备符合中国邮政车管平台接口规范标准的GPS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GPS信息管理系统的承诺。(格式自拟)
(11)投标人在中标后对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不低于200万元的承诺。(格式自拟);
(12)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14)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
5.2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5.3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9 日上午9:00;
投标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9 日上午9:00;
开标
7.公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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