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建设 未关闭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EC03030193000-FWZB-20-0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二三建设 未关闭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相关服务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 2.2项目概况: 二三建设 承揽的民用建设项目中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项目尚处于未关闭状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项目完工5年以上,无往来函件记录及其他证明资料。 (2)项目业主单位已吊销、破产或处于失联等。 (3)基于特殊原因,甲方经营状况不佳,通过商务谈判方式较难完成结算。 鉴于此,现需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对未关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3招标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二三建设 未关闭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 (1) 针对27个未关闭项目自身情况,提供不同程度的尽职调查(含书面形式尽调或现场尽调,具体尽调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而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针对14个未关闭项目自身情况,提供法律指导、评估并代理诉讼; (3) 针对未关闭项目自身情况,提供的其他类型法律服务。 (4) 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律服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5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在国内成立3年以上(含3年,即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成立满3年),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名执业律师,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建设项目类案件代理律师执业年限应在5年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5 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单项法律案件标的额(指代理案件的诉讼标的额,而非法律服务费用)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类法律服务业绩;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报名 4.1.1报名时间:2020年4 月 26 日起至2020年4 月 30 日16时止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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