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取排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取排水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拟建1台130T/H生物质振动炉排锅炉,配套1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于2019年12月10日浇筑第一方混凝土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11月15日竣工投产。
2.1.2本标工程概况:
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取排水工程,起点为济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终点为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 厂区,全长约3.5公里,并排平行敷设DN250和DN160的两条钢骨架塑料复合管道,沿途经过规划道路、果园、农田、220国道和大寺河。工期60天。
2.2 本标招标范围:
2.2.1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及费用;取排水管线租地、施工临时占地、青苗补偿、线路清障、施工后场地恢复等工作及费用。租用面积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
2.2.2 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施工及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2.2.3 管道沟槽开挖、管基处理、回填及与本工程相关的管道泄水井等建筑工程施工;
2.2.4 管道沿线障碍物穿越施工及全部手续办理;
2.2.5 管道采购、安装及水压试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取排水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济阳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取排水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5项市政类似管网工程或火电工程类似合同业绩。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7日9:00到2020年5月9日17:00。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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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