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绥中电厂3、4号炉各一层催化剂再生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宁省绥中县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炉各一层催化剂再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标段
再生共计692.552m3(468箱)脱硝催化剂,包括再生方案设计、催化剂再生、更换部分磨损的催化剂单元、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理、包装及钢网修复、保存、运输以及检测等。
工期要求:3、4号炉各一层催化剂,按炉号分两批次再生。其中:
4号炉各一层催化剂(顶层346.276m3),4月10日通知外运起10天内完成催化剂外运至乙方;催化剂运至乙方后2个月内完成再生处理;再生处理后乙方代储存期预计不超过6个月;通知回装之日起10天内返回甲方。
3号炉各一层催化剂(第三层346.276m3),9月1日通知外运起10天内完成催化剂外运至乙方;催化剂运至乙方后2个月内完成再生处理;再生处理后乙方代储存期预计不超过2年;通知回装之日起10天内返回甲方。
详技术规范书。
2.3其他: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772-007-50);
3.1.2 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三项 10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页;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册审核电话:13810351893
联系人:郑工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