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负责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检修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清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垃圾场,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检修垃圾(不含危废)主要有如下品种:
保温材料 |
保温棉、岩棉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塑料制品 |
包装袋、胶管、滤芯、板状塑料薄片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木材料 |
包装箱、托盘、木头架子 |
废旧金属 |
废旧铁皮、废旧金属材料等 |
其他固废(不含危废) |
包含建筑垃圾、胶管、废污油布、饮料瓶、棉门帘、篷布、废旧灯泡、煤灰、等 |
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地方政府批复的工业垃圾清运文件或者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工业垃圾处置核准证》或者与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工业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工业垃圾清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至少三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5月07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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