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为加强邮政车辆的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根据《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 各区县市车辆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服务为杭州市区内车辆维修服务。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3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110万元;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月) |
中标单位(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合同包1 |
杭州上城区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环城东路11号,路程6公里内) |
12 |
1 |
30 |
合同包2 |
杭州下城区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2 |
1 |
30 |
合同包4 |
杭州江干区(下沙)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2 |
1 |
50 |
(2)服务期限:12个月;
(3)服务区域:合同包1以指定地点为中心,路程在6公里内,其余合同包按行政区划划定;
(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各合同包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6)各项目服务时间:实际服务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2、供应商应在所报合同包服务区域内设有满足维修要求的场所;
3、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车辆维修的相应内容;
5、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证书;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包括隶属关系、个人关系、经济关系三个方面的关系),不得共同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04月27日到2020年 05月 0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上发布。
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 监察室。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