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是 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 共同推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破除影响“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障碍,从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交易规则、安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并运营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现公开征集交易平台投标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主体库登记(投标人)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六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
三、申请条件(交易主体类别分类)
寰亚新点 的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下统称:交易主体)。交易主体必须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根据自身属性、交易身份,分类登记。
四、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注册方式:登录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网
(二)基本信息登记
交易主体信息由基本信息及其他信息组成。交易主体应对录入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扫描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初次登录系统的市场主体应当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登记的信息应与相应的扫描件信息一致。录入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的, 将有权暂停用户使用权限。
初次登记需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格式参考系统内附件);
3.基本户证明1份;
4.授权委托书1份(格式参考系统内附件)。
(三)其他信息登记
其他信息登记和扫描件登记是市场主体参与项目交易时需要引用信息的数据源。其他信息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质信息和相关证件;
2.从业人员信息和相关证件、材料;
3.业绩、信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登记的维护
1.市场主体变更信息的应该及时进入系统进行维护。
2.市场主体登录账号、密码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在系统内注册并完成信息维护和电子件上传后及时提交审核,审核须由市场主体委派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系统内上传的相关电子件的原件到 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五、注册方式:互联网办理
六、审核
七、咨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