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 启东风电场2020上半年度机务生产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336省道最东端;如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
2.2 规模: 启东风电场分一、二期工程,共装机185.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风力风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风力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华能启东风电场2020上半年度生产材料分为机务和电控。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机务部分,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启东风电场
2.7 交货期: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主要设备、材料,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主要供货设备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7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802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