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穿越水系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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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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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水系施工标段 |
陈家湖水系穿越围堰、桩基及基础、钢结构施工,包括周围已有设施的拆除及恢复。华雁湖水系穿越围堰、管道土建施工、地表设施拆除、恢复、降排水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待公司审核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穿越水系施工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桥梁完工业绩1项(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
5.投标方须提供开标日前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7 14:00到2020-05-06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7 14:00到2020-05-0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