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2020-2025年船舶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中海航运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属专业航运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和中远海运集团公司合资设立,主要为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公司及集团外部用户提供沿海及长江中下游煤炭散货运输业务。
公司自有船舶40艘、218万载重吨,年运能约5500万吨,平均船龄约7年,船型包括4.62万吨级12艘、4.77万吨级15艘、5.7万吨船舶4艘,6.9万吨船舶1艘,7.6万吨级8艘。
公司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委托船舶管理公司为36艘自有船舶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第一标段:19艘(15艘4.77万吨及4艘5.7万吨)内贸散货船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标段:12艘4.62万吨内贸散货船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标段:5艘7.6万吨内外贸兼营散货船船舶管理服务。
注:在保证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并根据船舶管理及配员情况,招标人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的船型进行调剂。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涉及船管船员交接,服务期限首尾交接时间允许增或减各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与国内沿海大型航运公司散货船管理的合作业绩(大型航运公司指拥有散货船数量超过20艘(含20艘)的航运公司,数据见交通运输部《2018中国航运发展报告》,且合同在投标时仍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具有平均每年管理4万吨及以上散货营运船的业绩不少于20艘;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关键内容页或其他合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执行名单内;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具有与管理的船舶种类和航区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至少具有从事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三年或以上工作经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的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其管理的散货船相适应的安全与防污染能力的“符合证明”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3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