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滨海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环节外包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WKYC202003048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将滨海邮件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袋、装车等处理环节外包,邮件种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标快、快包、挂号、普邮、报刊、中邮快运等。
将滨海邮件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卸载、扫描、集包、装车等处理环节外包,邮件种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快包、标快、挂号、普邮。
1.2招标内容
1. 滨海邮件处理中心进出口邮件处理环节外包。
(1)进口邮件处理
处理业务量: 2020年滨海邮件处理中心日均处理进口量1.1万件/日左右。
处理时间:根据市公司三频次邮路到达时间在规定的实现内完成作业处理,各频次平均业务量、邮车到达时间以及处理时限如下:
频次 |
预估日均进口量(件) |
邮车到达时间 |
处理时限 |
一频次 |
4500 |
7:30 |
60分钟 |
二频次 |
5500 |
13:30 |
80分钟 |
三频次 |
1000 |
15:30 |
30分钟 |
处理要求:进口邮件处理分为县城、乡镇两部分,其中:县城区域邮件经卸车、分拣、PDA扫描后散件装车;乡镇邮路邮件卸车后,以乡镇支局为封发格口分拣、扫描,邮件均装入对应乡镇邮袋内,封口挂手工袋牌,以总包的形式下行至各乡镇支局(超规格邮件除外)。各频次处理流程及要求详见需求说明。
(2)出口快递包裹处理
处理业务量:2020年滨海日均出口邮件量将达1.5万件/日。
处理时间:为保证集包率,揽收邮件将多频次运达邮件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处理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15:00-19:30,以下为每日揽收邮件分时段运达处理中心后需进行出口处理的预计业务量:
时间 |
预计业务量(件) |
14:30 |
1500 |
15:30 |
2000 |
16:30 |
3000 |
17:30 |
3000 |
18:00 |
3500 |
18:20 |
2000 |
合计 |
15000 |
备注:旺季期间因业务量剧增,为保证集包率,上午也将有揽收邮件运达邮件处理中心需进行出口处理。
处理要求:处理中心根据快递包裹揽收机动车辆到达处理中心时间组织出口快递包裹处理工作,包含:卸车、称重扫描、集包、装车等全环节。所有邮件必须逐一称重、扫描,并根据格口提示组织集包工作,确保集包率达70%以上。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需求说明。
服务期: 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有总最高限价127.03万元人民币(含税)和分项单价最高限价,进口邮件处理0.128元/件、出口邮件处理0.138元/件。
名称 |
全年预估数量(按365天,件) |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人民币,含税) |
进口邮件处理 |
4015000 |
0.128 |
出口邮件处理 |
5475000 |
0.138 |
(2)外包人员实际拿到手的平均小时工资必须列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 “服务外包”字样,如:“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的生产流程处理和品质检查处理...... ”、“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等,且上述“服务外包”经营范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取得。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初始获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有效期日期须在证书原件上体现,如不体现的不予以评标,投标时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 2017(含)以来独立承担过快递行业邮件(包裹)处理(或揽收或投递)环节外包的业绩;(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应网站搜索截图,加盖公章)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含下属县公司)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
(9)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 盐城市 (含下属县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4 月27日至 2020 年 5 月 6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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