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公司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在#1、#3、#4机组再热热段蒸汽管道打孔抽汽,经减温减压后汇总对外供汽,每台机组抽汽量为150t/h,高旁阀前安装电动关断门;新建一座化学制水车间,新增2套出力135m3/h超滤装置、2套出力101m3/h反渗透装置;及相关配套系统、设施建设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工艺、总图、土建、暖通、消防、化学、水工、电气、热控控制、通讯等专业设计(含所有涉及专业的初步设计,相关变动部分含接口的设计及管架荷载核算、电气保护定值核算报告、供热负荷报告、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施工(含土建)、设备供货、设备系统安装及调试、性能考核试验、特种设备(含消防)的报验备案、交接前运行服务、固定资产交接、质保期的消缺、工艺及设备性能、控制要求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5月30日投产,具体开工时间已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甲级设计资质(限污水、废水类)。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完成两个国内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单机容量不低于300MW且单机供汽量在150吨/小时或以上)总承包业绩或新建全膜法工艺200吨/小时或以上处理能力的电力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总承包的业绩,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证明(包括竣工报告、用户投产证明或用户结算证明等,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于此,但必须能够明确表述运行期限),否则将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7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