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8日 11:29 | |||||||||
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编号:JGJZ2020J-JK0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服务期、付款方式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不接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 (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