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清水营、双马煤矿采煤机采购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采煤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下表。
包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第1包 |
采煤机(清水营) |
MG750/1920-WD |
台 |
1 |
2020.7.30推迟交货不得超过四周。 |
国家能源集团宁煤公司清水营煤矿 |
第2包 |
采煤机(双马煤矿) |
MG2×250/1200-AWD |
台 |
1 |
2020.8.30推迟交货不得超过四周。 |
国家能源集团宁煤公司双马煤矿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4)满足付款方式要求,货到验收合格付货款的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付货款的30%,留10%质保金。
(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
2)提供满足采购标的技术要求的有效期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或相当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或相当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标包1: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1份(含)176mm节距、装机功率≥1920KW采煤机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产品成功运行的用户使用证明,证明中需含设备型号、合同执行时间。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标包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1份(含)147mm节距、装机功率≥1200KW节距采煤机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产品成功运行的用户使用证明,证明中需含设备型号、合同执行时间。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