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9炉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改造(EPC总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9炉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改造(EPC总包)项目
2、范围:#9炉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改造工程涉及的装置性材料、设备采购、设备拆除、安装、建筑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包含: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计算等工作。具体见设备规范书。
3、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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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炉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改造EPC总承包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9炉空气预热器传热元件改造EPC总承包标段】
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备厂家。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分工。
2.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备厂家,经营范围需包含空预器制造内容。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5台(套)300MW及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锅炉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改造或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8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8 08:36到2020-05-0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8 08:36到2020-05-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