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备内蒙古分公司上海庙站矿石类货物汽运短倒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上海庙站矿石类货物汽运短倒服务项目,年运输量约110万吨,实际矿石运输量以满足宁夏钢铁公司、宁夏天元物流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为准。
2.2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上海庙站矿石类货物汽运短倒服务项目,主要指内蒙古分公司在三新铁路上海庙站矿石类货物的汽运短倒服务,年短倒预计运量110万吨,其中宁夏钢铁公司铁矿石50万吨、宁夏天元物流公司锰矿石60万吨。受国家宏观政策及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实际运量预计有可能下降40%-50%左右,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将运量下降的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运输需求详见下表。
神华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上海庙站矿石类货物汽运短倒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铁矿石 |
无 |
万吨 |
预计50 |
签订合同起一年 |
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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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锰矿石 |
无 |
万吨 |
预计60 |
签订合同起一年 |
宁夏中卫市中宁县石空工业园区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工厂 |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三新铁路上海庙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包)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配置运输车辆的车型及数量要求:车型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重型自卸半挂车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数量为不少于20辆(含20辆)。若为自有车辆的(即:牵引车与挂车的行驶证标注的“所有人”名称及道路运输证标注的“业户名称”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所配置的自有车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自卸半挂车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电子版扫描件。如提供挂靠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挂靠协议(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的电子版扫描件。
(4)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须至少具有1个运输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电子版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