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司恒泰电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粉煤灰、渣、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负责招标方厂内原始所产生的所有粉煤灰、炉渣、石膏的装卸、外运及处置工作。
2.1.2自备人员和装载机负责招标方厂内灰库和渣仓的放灰、放渣以及石膏库的石膏上车工作,所有的安全责任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概不承担。
2.1.3招标方厂内灰库和渣仓的放灰、放渣工作,从2021年1月1日00.00时交由投标方负责,其他所有工作均从2020年6月1日00.00时交由投标方负责。
2.1.4粉煤灰、炉渣、石膏对外销售时,投标方自备合适的特种车辆(证照齐全)进行运输,符合道路运输和环保的要求,一切运输风险、货物、人员安全和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1.5交货地点为招标方厂内灰库、渣仓、石膏库。
2.1.6投标方需签订《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管理与调度。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安全环保督察,指导投标方按照安全环保要求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协议》进行考核。
2.2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粉煤灰、炉渣、石膏的销售或加工利用。
(2)投标方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内须具有粉煤灰、渣、石膏相应综合利用(销售或加工)的业绩,至少各提供一个粉煤灰、渣、石膏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至少提供一个总承包(至少包括粉煤灰、渣、石膏)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