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以银农发【2020】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受益主体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2020年银川市西夏区良渠稍村、同庄村、西干村33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33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3300亩。分三个片区,良渠稍村片区1241亩(均为滴灌),同庄村片区506亩(均为喷灌),西干村片区1553亩(均为滴灌)。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良渠稍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同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西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宁夏水利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证书。
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21 日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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