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宗寺弥勒殿、大经堂、文殊殿、辩经堂地基边坡病害治理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赛宗寺弥勒殿、大经堂、文殊殿、辩经堂地基边坡病害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文物局、青海省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文物局关于青海省2019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 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18】1170号文和关于赛宗寺弥勒殿、大经堂、文殊殿、辩经堂地基边坡病害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以青文物综【2019】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本招标项目分为 1标段 数量1个标段,其中标段划分描述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完整的《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进青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责任监理师,并提供本企业为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拟派责任监理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5-22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 二楼 6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子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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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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