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工程由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地点位于甘肃宁县新庄镇新华村新庄煤矿,主要为解决副井场区内永久给水、排水、采暖、供电等问题。
2.2 招标范围 包括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管网土建施工,给排水管路、供热管路、消防洒水管路、地面压缩空气管路和动照线网、弱电线网等布置安装,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并应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良好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民商事法律纠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各股东方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格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至今)不少于3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管网工程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且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3.2.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内主持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且必须常驻现场进行项目管理,提供在本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及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处理;
3.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任职过同类工程技术负责人;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 4 月 29 日9:00起至 2020 年5月 9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