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0-ZB2059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焙烧炉脱硝改造项目监理
2.2 项目类型:监理
2.3 项目概况:对氧化铝3台焙烧炉进行脱硝改造,项目实施后,焙烧炉NOx排放指标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要求,并达到超低排放标准NOx≤50mg/Nm³。
2.4 项目地点: 山西省兴县瓦塘镇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 本项目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 3 台焙烧炉脱硝改造,主要范围及内容为:
(1)每台焙烧炉新建 1 套“SNCR+SCR”脱硝系统,共 3 套。包括 SCR反应器及支架、脱硝剂输送系统、配套的电控系统等。
(2)3台炉共新建 1 套尿素溶液制备站,脱硝剂采用尿素,包括袋装固体颗粒、尿素储存间、尿素溶液制备槽、输送泵及配套的管网、阀门、计量等。
2.5.2 监理内容:对3台焙烧炉脱硝改造项目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非标设备制安、生产试车阶段、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等,提供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9,如2019年审计报告未审计完结,可提供2016-2018三年)审计报告;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3.1.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监理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 拟服务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60岁以下,持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具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3.2.3 拟服务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项目所需专业相符,每个专业至少派驻一名监理工程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4-29 09:00——2020-05-11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