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沈阳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沈阳市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
三、项目概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次采用入围采购,入围有效期两年,费用预算每年约200万元。
入围厂家数量:2家,分别供货于北站食堂、柳条湖食堂。西瓦窑食堂、太原街食堂。北站、柳条湖食堂共计用餐人数约470人,西瓦窑、太原街食堂共计用餐人数约430人。中标评分第一名供货北站、柳条湖食堂。中标评分第二名供货西瓦窑、太原街食堂。
四、招标内容:
包号
内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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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食堂(北站食堂、太原街食堂、西瓦窑食堂、柳条湖食堂)每年约用蔬菜类10.34万斤、海鲜类1.15万斤、牛羊肉0.81万斤、猪肉类2.66万斤、禽肉类1.32万斤。调味品0.18万瓶(袋)。
蔬菜类、海鲜类食材要求新鲜,肉类要求必须提供进货渠道的检疫合格证。每天按订单配送,食堂管理员负责食材质量和每天检斤。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服务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食品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等,且注册时间满3年。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服务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4)配送超过500人同时就餐的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2处)食材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
(6)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04 月 29 日至2020年 05 月 1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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