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发电厂5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东海拉尔发电厂5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海拉尔发电厂5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东海拉尔发电厂5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用炉内脱硫脱硝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达到超低排放的业绩至少3项,除尘超低排放业绩至少3项,且所提供业绩均连续运行满一年以上(提供合同发包方运行良好证明)。业绩均提供合同及相应技术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0年05月03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