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灵武电厂位于灵武市以北,距灵武市直线距离约 6.0km,东北方向距银川河东机场约 20km,离银川市约 52km,西距黄河约 10km。
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煤场及一二期卸煤沟为露天储煤场,根据环保要求需要进行煤场全封闭改造。目前储煤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进行防尘。改造后煤场封闭范围:灵武电厂一期煤场,东西宽186m、南北长200m;一期卸煤沟,东西宽36m、南北长66.8m;二期煤场东西宽186m、南北长232m;二期卸煤沟,东西宽60m、南北长103.2m。一、二期煤场采用单跨张弦立体钢桁架结构,下部基础采用桩基+独立承台的基础形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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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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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桩基工程 |
劲性复合桩(外芯水泥土搅拌桩,内芯PRC/PHC管桩,周围布置散体砂石桩),详见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期桩基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
4.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劲性复合桩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建筑工程)和安全B证,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9 15:00到2020-05-09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9 15:00到2020-05-0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