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西北部沿海地区,洋浦港神头港区北部。项目用地通过填海造地的方式取得,一次填海征用,分期建设使用。电厂西南侧为园区规划的园四路,西北侧为滨海路,东南侧为浦七路,厂址北临琼州海峡,厂址西北距离 1-2港池约 0.7km。
电厂规划建设 4×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 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二期建设 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期工程为一期 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本期工程机组建设进度: 2020年6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投产日期为 2022年5月,2号机组投产日期为2022年6月。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方案、采购、施工、试运行、后期维护等全部工程。
规模:本期工程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供水、供电施工工程业绩(或包含供水、供电施工工程),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29日09时起至2020年05月0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