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新疆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热电 四期扩建#2机组特殊消防系统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哈密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60/17-SG-2401 |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 5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殊消防系统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经过国家公安部消防器材检测中心认可的设备,同时须提供新疆消防信息平台出具的《二维码供货》证明文件。
6.投标人在近5年内 具有火电机组特殊消防设备供货或特殊消防PC工程等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a、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 页。b、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9 09:00到2020-05-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9 09:00到2020-05-08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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