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110KV太南线高压电杆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编号:GGZC2020-G2-11401-ZPGJ)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110KV太南线高压电杆线路迁改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9】698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0-G2-11401-ZPGJ
建设 迁改线路全长度为1.45公里。新建双回路杆塔11基,其中双回路钢管杆10基,双回路铁塔1基。拆除原线路24号塔-29号塔段线路长度1.2km,拆除双回路铁塔5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765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110KV太南线高压电杆线路迁改工程的建设内容为经评审的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
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获取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提交到贵港市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价款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安全、质量、进度、资料进行完善后方可申请进度款(当月无进度的,不可申请),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经过市财评审核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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