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水务局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水务局关于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复〔2016〕760号)批准建设,由临沧市人民政府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复〔2018〕101号)批准以PPP方式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建(临沧)河道治理开发,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招标人为中国电建(临沧)河道治理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沧市位于云南省的西南部,东部与普洱市相连,西部与保山市相邻,北部与大理白族自治州相接,南部与邻国缅甸接壤。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涉及临沧7县1区,治理涉及全市河道和山洪沟共83条(段),治理河道总长441.59km,新建堤防总长697.91km。其中设计治理主要支流11条,治理河道总长75.79km,新建堤防132.763km;设计治理中小河流47条,治理河道总长270.08km,新建堤防427.18km;设计治理跨界河流17条,治理河道总长68.13km,新建堤防91.73km;设计治理山洪沟8条,治理河道总长27.589km,新建堤防46.23km。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分四个批次实施,每批次项目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检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泥、砂、碎石、块石、水泥添加剂、钢筋、管材等原材料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对各类混凝土、砂浆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对堤防工程填筑过程中的土料含水率、压实度、相对密度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4)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元工程的划分,全面完成整个工程各单元、各环节的质量检查,指导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5)一般项目检测量必须达到施工单位自检的30%,规范中相关项目检测量大于30%的按规范执行。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包号 |
标段名称 |
投资估算的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万元) |
招标编号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一标段:耿马县 |
89189.61 |
N5300000000120001044-001 |
LC-HDZL-ZJ-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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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沧源县、双江县、临翔区、永德县、镇康县、云县、凤庆县 |
97091.73 |
N5300000000120001044-002 |
LC-HDZL-ZJ-02 |
|
各标段工程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可研报告。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临沧市8县(区)境内。
其中一标段:耿马县;二标段:沧源县、双江县、临翔区、永德县、镇康县、云县、凤庆县。
2.4质量检测服务期
各批次第一个子项目开工至标段内全部子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各子项目实施批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的则提供从成立时到投标时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已完工程)1个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质检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已完工程)1个类似项目的管理工作。
2)其他主要质检员应具备的条件:应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工程质检员资格证书,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已完工程)1个以上类似项目。
3)其他要求: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质检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19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在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以上信誉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
(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11日18时00分。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06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临沧市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信息网(/)”、“临沧市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或其他补充、澄清等通过“临沧市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或其他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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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