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全省邮政网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
1、招标编号:JSPOST20200420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 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全省邮政网点视频监控设备(含监控和报警系统)及集成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镇江、常州、苏州、南通、泰州、扬州、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等11个市 网点(含普服网点、揽投部、金融网点等)视频监控安防设备(含硬盘、硬盘录像机和摄像头等)采购及集成服务,共计配置网点1986个,采购硬盘9606块、硬盘录像机1076台、摄像头8687路。本项目共划分5个分包:
1)分包1:盐城、泰州普服网点监控设备采购及集成(监控设备2155路);
2)分包2:盐城 金融网点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采购及集成(监控设备2257路);
3)分包3:南通、扬州 普服网点监控设备采购及集成(监控设备1147路);
4)分包4:南京、苏州、镇江、常州普服网点监控设备采购及集成(监控设备1790路);
5)分包5:徐州、淮安、连云港普服网点监控设备采购及集成(监控设备1338路)。
4、中标原则:每个分包由1名投标人中标。各分包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后,由各需求单位组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联网测试,测试通过的确定为中标推荐单位,测试不通过的,另外安排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联网测试,以此类推。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分包;若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的分包中有中标资格,则按分包顺序优先分配第1个分包,其他分包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安防工程施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7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信用中国”截图证明材料)。
7)投标人如非原厂,须出具原厂授权书或授权函(其中包1、3、4、5仅针对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包2仅针对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及报警主机、探测器)(按所投分包分别出具相应产品的原厂授权书或授权函,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贰级及以上。其中参与包2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贰级及以上、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9)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11)投标人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4月30日 - 2020年 5月 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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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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