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赛福特影视广场供热一次管网保温管及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模:本次工程为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工程-2019年供热小配套工程,即2019年供热区域内新增的一级网支线、热力站和二级网工程。
2.3 建设工期: 1个月。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赛福特影视广场供热一次管网保温管及管件采购招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赛福特影视广场供热一次管网工程:DN500保温管3180米,DN500-8 1.5D\20管件16件,DN500-8 2D\20管件12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日照市。
2.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完毕,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2项500万元及以上供热预制保温管(涵盖DN500或以上)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管径、金额等)的页面。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所采用钢管的制造商具有:发证日期在2019年5月31日及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A1级或A2级证书;或者发证日期在2019年6月1日即之后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A级或压力管道管子B级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5月1日9:00起至2020年5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