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机热电一期热网工程(三标段)热网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东莞燃机热电一期热网工程(三标段)热网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模:一期建设2×472.52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拟向东莞市谢岗镇、桥头镇、常平镇区域内热用户实施集中供热。本标段为热网工程第三标段,属于常平镇区域的第一阶段热网管道工程。
2.3 建设工期: 2020年完工投产。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直埋预制钢管、架空钢管、架空管件、保温棉、反射层、彩钢板、架空隔热管托、防雨帽、埋地波纹管补偿器、阀门、疏水器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要求所有材料到达热网工程指定工地现场。
2.7 交货期: 首批交货时间为自签订技术协议后30天首批供货,全部到货2020年9月份前(遇交货时间的调整,投标方应满足供货时间的调整,不得以此加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项蒸汽直埋供热管道业绩(单个业绩工程包含有管径≥DN500供热管道(芯管)且供货长度不少于5公里)。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直埋预制钢管生产能力,以直埋预制钢管生产厂家作为投标人。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起至2020年5月9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