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投标人所投标的海缆在线监测设备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年内应具有至少一个项目在海洋环境条件下(海洋石油平台、海洋风力发电、海洋岛屿之间的海缆或海管)上运行一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且相关产品已取得第三方船级社(ABS, Lloyd’s, DNV,CCS,BV之一)提供的检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