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SFGSG202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县水[2019]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4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30万元或以上类似农田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与信息公开业绩不一致的不予认可),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河南 网站和中国 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__2020_年__5_月__7_日至_2020__年_5__月_12__日前 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