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新能源各电场2020-2023年度安保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公司新能源各电场2020-2023年度安保服务(基础需求18人,包括队长、保安员),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各场站,具体如下:
① 国电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景峡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东南约126公里连霍高速(G30国道)东侧戈壁滩上,海拔高度在1060m~1210m之间,占地约120平方公里。
② 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三塘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巴里坤县城约75km,风电场距三塘湖镇直线距离约17km。
③ 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石城子光伏电站:位于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园区内,距哈密市东北约20km处,交通便利。
④ 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小草湖风电场: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西北约25公里处,距吐鲁番市约80km。
⑤ 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大河沿水电站:位于吐鲁番市大河沿镇以东7km。
⑥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阿拉山口风电场:位于新疆博州地区,距博乐市以北80km。场站在阿拉山口市文化街10号。
⑦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国电三台风电场:位于新疆博州赛里木湖三台地区,平均海拔高度约为210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新疆公司新能源各电场2020-2023年度安保服务招标,不分标段。国电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场站的安保服务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项目地点:国电电力哈密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场站,具体工作地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风电场或矿山或水电或水利或山区或野外保安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4】信誉要求: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3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