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厂内部分)EPC工程水务部分水箱采购,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厂内部分)EPC工程水务部分水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厂内部分)EPC工程水务部分水箱采购。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华能汕头电厂。
2.3 规模: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目前有三台机组,随着汕头市濠江区和保税区的快速发展,供热需求量不断增大,为了适应发展,电厂计划进行供热改造。为满足机组供热需要,必须对机组冷再蒸汽管道及制水系统进行改造。本工程的水务系统主要工艺流程如下:7500m3自来水池→生水箱→生水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清水箱→一级反渗透给水泵→紫外杀菌设备→管式混合器→一级反渗透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高压泵→一级反渗透装置→一级反渗透淡水箱→二级反渗透给水泵→二级反渗透保安过滤器→二级反渗透高压泵→二级反渗透装置→二级反渗透淡水箱→混床给水泵→混床→主除盐水箱。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为: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厂内部分)EPC工程水务部分新建水箱、原有本体修复、水箱喷砂除锈、水箱聚脲防腐,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广东省华能汕头电厂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 2020 年6月10日前到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5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水箱供货业绩(合同额不少于50万),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需含首页、反映供货设备的供货清单、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3.2.3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2.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5月7日9:00分至2020年5月12日17:00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