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琶洲港澳客运口岸项目(水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已由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100-55-03-0439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琶洲港澳客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项目规模:建设500GT码头一座,共五个泊位。码头岸线长度280米,由5艘50米趸船和1座18.9×12米固定平台相连组成,并有相关系留系统和靠泊设施。码头后方配套有口岸联检楼一栋,口岸联检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钢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12147.32平方米,高度18米。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除5艘50米趸船外,建设岸线长度280米的500GT码头系留系统和靠泊设施,主要有趸船的靠船桩簇、地龙、水上平台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8,325,000.00元(大写:捌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其中:暂列金额:732,215.1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558.40元,暂估价:1,8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500吨级或以上的内河码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2、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同时持有水运工程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如母子公司)或同一大型集团下属公司(二级公司,如工程局 )的子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投标人。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投标人不存在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或提供招标代理、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3.5投标人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5月1日至2020 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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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