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车辆服务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1.2 机组容量:6720MW。
2.3 计划工期: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三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服务委托管理项目,将公司现有的 59 辆各种型号的公务及通勤车辆委托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调度管理、行车管理、维修管理、档案管理(包含车辆信息、行驶里程、油耗等的技术档案和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ETC 设备、行车记录仪的安全管理档案等)、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驾驶员(1 辆车配备 1 名符合车型驾照的驾驶员)日常管理等,以满足公司日常公务用车、通勤用车、厂内用车、值班用车等用车需求。本次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分别与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燃料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按照各公司车辆所占比例进行分解。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管理服务或者汽车租赁内容;
(2) 近三年至少 1 个车辆管理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获取方式: 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