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悦投资 新路二小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及设计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长沙天悦投资 的委托,对 新路二小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及设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新路二小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及设计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新路二小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及设计
1.2、项目信息: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630000 | 本工程项目拟用地块编号M02-212,用地性质A33,净用地面积11353.56㎡(折合17.03亩),规划容积率0.8,按小学相关要求设计。(具体指标以红线图及规划依据图为准) | 1 | 项 | 630000 | 630000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TXCG-F202004300198
3、项目预算: 630000 元。
最高限价:630000元。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授权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企业人员。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完整的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5、磋商文件获取:
5.1、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购买磋商文件。
5.2 、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5-11 17:00(北京时间)。
5.3 、获取磋商文件的
5.4 、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
7、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04-30起至2020-05-08止。
8、其他:
无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