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宁热电厂1、2号主辅机检修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方负责 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工程#1、#2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汽机及其附属系统、电气一次及其附属系统、部分热工设备及其附属系统、脱硫、脱硝、除灰除渣及其附属系统、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及其附属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精处理酸碱废水池系统及其附属系统、厂区采暖系统、热网首站、厂前区(采暖、上下水、强弱电)系统、厂区绿化水系统、属于本标段范围内压缩空气(仪用、杂用)设备用户的压缩空气系统及附属系统计划性A/B修以外的机组小修、停机消缺、抢修、设备异动、临检、临修、承压设备的检修金属监督检验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C级检修(单独报价,据实结算),负责春、秋季设备安全检查检修工作,负责干排渣系统的检修维护,负责启动锅炉、油库、厂前区附属系统(除表1所列项目以外)的检修维护及运行工作,负责检修、维护范围内设备的卫生保洁及构、建筑物内卫生间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招标范围内因改造而增加的所有设备或者在承包范围内但招标文件中没有体现的系统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负责所有需要配合的工作(招标方上级部门批复的非标及技改项目、以及招标方需要配合的工作,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负责与所检修维护设备有关的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和恢复,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楼梯、平台、栏杆及其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相关点检定修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宁热电厂1、2号主辅机检修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壹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燃煤电厂主辅机运维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3.2.3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08日9:00时起至2020年05月15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