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市东西湖区供电公司(代理)湖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湖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银湖大厦建设项目10KV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①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湖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银湖大厦建设项目10KV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详见附件1:需求清单明细表。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如投标申请人参加联合体,则不能再单独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按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类似电力工程(出具合同或产权单位证明)。
(4)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 有关规定的行为。
③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6)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7日-2019年5月11日,每日9:00-11:30时至下午14:00-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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